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级

旅游度假区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10)等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服务质量标准评定专家委员会按照材料申报、初审、现场评定、专家委员会审议等工作程序,经过申报、推荐、材料审核、初评、现场评定、专家委员会审议,并公示无异议,确定灵川县大圩漓水文化旅游度假区、雁山相思江旅游度假区等2家单位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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