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王代强

四川省林草局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明确: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继续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控制天然林皆伐改造,禁止移植天然大树进城。

“从严管控天然林和公益林采伐,是通知强调的内容。”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说,在这方面,通知要求,依法加强公益林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低效林改造管理,不得擅自将公益林改变为商品林。同时,还要科学实施森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程和政策规定,合理确定采伐对象、采伐方式和采伐强度,加快森林正向演替,逐步提升天然林和公益林生态功能。

“十四五”期间,四川将继续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根据通知,采伐(含采挖移植)林地上胸径5厘米以上的林木蓄积,必须纳入采伐限额管理。对于竹林采伐、农村居民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采伐,以及经依法批准占用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

同时,严格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通知明确,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必须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以及农村居民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公路法、防洪法、城市绿化条例、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管理。

上述负责人介绍,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国家林草局统一规定,省林草局统一印制。许可证核发部门通过“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核发,原则上实行“一小班一证”制,同一行政村范围内相连采伐地块可“联户发证”,同一建设工程、林业项目或受害木清理除治的可“跨小班联户发证”。采伐许可证填写应当齐全规范,不得随意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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