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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下午,四川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宁作报告。

王宁说,省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新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了一批体现时代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本届以来,共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127件,其中新制定57件、修改61件、废止9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75件。

民生保障立法盛满民生关切。省人大常委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面衔接民法典,及时修改物业管理条例,聚焦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作出创新规定,回应群众关切。开展涉民法典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立法,建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督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更好惠及民生,制定工伤保险、教育督导、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关运行保障等条例,修改高速公路、中医药、医疗机构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等条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均衡化布局、便民化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老年人旅游出行、就医护理等强化保障;加快未成年人保护立法,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围绕三孩生育、取消社会抚养费、普惠托育服务等作出规定;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推动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强化社会依法治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修改禁毒条例,出台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决定,更好发挥法治在建设平安四川、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支撑作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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