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2月21日,记者从四川高院获悉,近日,四川高院民三庭审结的一起涉外担保合同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四川天府新区法院商事争议调解中心双轨调解机制经验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亮点举措。

据悉,涉外担保是自贸试验区商事活动中的一种常见形态。四川高院民三庭审结的长城控股公司与中德西拉子担保合同纠纷案中,当事人设立在成都自贸试验区内,该案涉及的主要纠纷就为涉外担保纠纷。该案一审判决后中德西拉子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明确了涉外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依法保障了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对促进自贸试验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天府新区法院构建商事争议调解中心双轨调解机制,通过调解力量“同向倍增”、调解机制“双轨并进”、调解审判“统合运行”的做法,打造“公益化+市场化”调解机制,为商事主体提供便利、快捷、低成本的司法服务和多元化解纷渠道,推动商事纠纷高效化解,持续提升四川自贸区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此次入选是四川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有益实践,四川法院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涉自贸案件审理、推进工作机制创新,为四川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四川高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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