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鹿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蒋某拐卖儿童一案,这是近五年来鹿寨当地审理的第一起拐卖儿童罪案件。



(相关资料图)

2021年10月21日,

被告人蒋某与江某因婚外情产下一名男婴。

由于各自有家庭,两人都不想抚养,

蒋某为还债多次找人要将男婴卖给他人抚养。


同年11月17日,章某得知后,

多次到广东找蒋某商量价钱和看望男婴。

三天后,蒋某以4万元的价格

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卖给章某抚养,

之后

向江某谎称对方只给了16800元“营养费”,

并将16800元现金给了江某,

剩余的23200元用于还债和消费。


同年11月22日,

章某将该男婴从广东带回鹿寨县后,

伙同其妻子到鹿寨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报警谎称捡得该男婴,被警方识破。

经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

蒋某是被拐卖男婴的生物学父亲。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蒋某以获利为目的,

贩卖自己的亲生儿子,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将择日宣判。

记者 | 鹿寨台记者 龙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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