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韦某接到《家庭教育令》后来到武宣县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也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武宣法院联合妇联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日,武宣法院主办法官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发现被告韦某日对子女的陪伴较少,关心关爱不到位,且存在未回避子女的情况下对妻子黄某实施家暴的行为,严重影响其子女的身心健康。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主办法官决定对韦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邀请武宣县妇联相关负责人一同参加,提升教育效果。

在法院婚调委办公室,主办法官依法对韦某予以训诫,督促其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多关心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通过训诫教育,韦某承认自己的错误,对自身未尽到父亲的职责而深感悔疚,并表示今后会多花时间陪伴子女,在抚养和探视方面为子女的成长和教育提供便利条件。

下一步,武宣法院将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切入点,构建“法院、教育、妇联3+N”联动机制,对未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记者/蒋予昕通讯员/覃桂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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